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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宜都民俗志》编纂纪略

时间:2017-02-09   访问量:1729
编纂《宜都民俗志》工程浩繁,从2010年4月启动到2013年9月完工,历时三年有余。在这个过程中,我深切体验了“痛并快乐着”的滋味,而今再度回首,依然可以勾起一个个难以忘怀的记忆。
一、迟来的总纂
2010年春节过后不久,宜都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徐荣耀给我带来一本《中国民俗志(县卷本)工作手册》,说是有个“全国大动作”,商量要我来主编《宜都民俗志》。我听后十分兴奋,这倒不是因为我自信能编好这本书,而是因为我与宜都民俗曾经有过一段深深地迷恋。
2004年初春,我曾邀约宜都教育界、文化界的几位老师到政协做客,谋划编写一本《宜都民俗》以传承宜都文化,并初拟了纲目:人生礼仪、社交礼仪、时令节庆、生活劳作、休闲娱乐、避讳禁忌与俗谚、姓名字号与家谱、看日期与看风水等。依照商定,各人分头撰稿。可是未曾料想,行至中途而因故夭折,使人不禁吁嘘叹惋,久久难以释怀。
“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”开启,再次点燃了我对宜都民俗的激情。尔后,宜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周友平两次找我,探讨《宜都民俗志》编纂的组织形式以及一些技术性问题。组织专班,难以施行;下放民间,难以监管。因此,我们一起敲定了采用“官办民助”的工作思路。不久之后,由我代拟的《<中国民俗志·宜都卷>编纂工作方案》以中共宜都市委办公室文件形式正式发出,为宜都民俗志编纂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础。文件发出之后,我这个总纂便算是正式上任了,相较于2004年,多少有点“迟来的爱”。
二、三次关键会议
回顾编纂《宜都民俗志》的历程,有几次会议不得不提。
高规格的动员会。2010年5月12日,宜都市委宣传部召开《宜都民俗志》编纂工作动员会,农业、林业、畜牧、卫生、教育、文化、国土、商务、民政、交通、住建、档案等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。召集局长开一本书的会,在宜都实属鲜见,足见领导重视。时任宜都市委宣传部部长王长镜主持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,要求对历史负责,为现实服务,替未来着想。与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落实会议精神进行了表态。这次会议的意义在于:解决了认识问题,确认了民俗志编纂的意义;明确了工作思路,规定了部门责任;完成了任务分解,落实了采编队伍。
研讨性的培训会。动员会后不久,各部门相继报来专班人员名单,同时不少采编人员也连续发出“不知如何着手”的报告。经过分析,我们发现部门确立的专班大多是地方志原班人马,没有专业志编写经验。于是周友平主席提议搞个培训会,会期商定为2010年5月21日,并要我和史志办的夏友生主任主讲。培训会围绕民俗志“写什么”、“怎么写”进行研讨,探讨了民俗大众性、地域性、传承性的特点,示例了民俗志横排竖写、客观记录的表述要求,协助解决了素材“田间采访、典籍查证”的采集通道。
示范式的通报会。2010年8月底,已陆续有住建(民居)、林业(狩猎)、国土(矿业)等部门完成初稿。为了巩固和扩大这种好势头,我们决定召开一次进度通报会。会前,我和周友平主席到住建局对居住民俗初稿进行了初审,提出了修改意见。9月9日召开通报会,宜都民俗志参编单位报告了专班的落实情况和采编的进展情况,并以“居住民俗”为样本,商讨了采编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。诸如内容上依据《手册》可不拘泥《手册》,构架上条目并列避免交叉,表述上平实记录不作议论等等。会议还对单位初审、领导签字的报审程序作了规定,对无单位“认领”的村落民俗、信仰民俗、家族宗族等面向社会,确定了采编人员。
除了这三次会议外,周友平、白万玉、叶绍继、吴晟民和我等编辑人员从2011年4月6日开始,多次进行技术性磋商,或补充短缺内容,或调整纲目次序,或补写内容“概要”,或修改文字表述等等。
    三、评审及调整改版
从2012年4月10日到2013年7月31日,《宜都民俗志》先后接受了宜昌市的四次评审。第一次评审最为全面,从篇目结构、内容资料到文字表述,既有高屋建瓴的点拨,又有具体而微的建议,为志书的成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之后的评审,并非想象中的走过场,反而愈趋于精,愈趋于专,有时甚至近乎苛刻,而每一次评审之后,都会带来若干人若干天劳神费力作针对性的修改,如此反复,真让人体验到“打磨”的滋味。或许正因为如此,很多评委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:王作栋每审书面意见的敬业与灼见,秦兴友批注式审读的风格,曹水兵对“志书”范式的坚持,刘思华对文字校勘的硬功,王志琦“历史总是有选择地记忆”的论见,从不同角度显示了评委们的专业涵养和学术精神。
评审过程中的一些“趣事”也常常让人回想起来忍俊不禁。第一次评审会的时候,我们提供的书稿中不时夹杂着这么一句话:“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,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”。虽然评委们没有现场指出,但在那种正规场合,编纂者已经够尴尬了。可以肯定地说,宜都民俗书稿不是可以“百度”得了的,是在打字社,还是印刷厂冒出这句话,至今仍无从考证。评审过程中,我还获得一个“有个性的人”的“雅号”。这个“雅号”缘自我对个别评审意见的“不遵从”,比如“概述不作正文”,比如“人物单独立目”等等,起初我都没有遵从。其实,我并非固执己见,更不是不尊重评委,我是固守《中国民俗志(县卷本)工作手册》行事,虽然我也认为《工作手册》不尽科学、不尽完善,但居然是全国统编,就不应随意更改,因而对背离《工作手册》的指导意见,当时确实有些不以为然。直到“体例调整方案”出台,我的“坚持”才从《工作手册》转到《调整方案》。
“调整体例”是《宜都民俗志》编纂工作中的一件大事。2013年4月9日,宜昌召开各县主编、总纂会议,讨论对《工作手册》作些修改,以妥善解决编纂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。会后不久,下发了《中国民俗志(县卷本)体例调整方案》。这个方案,对原方案作了重大更改,弥补了《工作手册》的若干不足,构架清晰,分类合理,突出了志书特点,显示出专业气象。虽然当时《宜都民俗志》已通过终审,我们还是按照宜昌统一要求,补写了商贸,改写了人物,调整了结构,增设了索引,使《宜都民俗志》更趋完善。
四、后记以外的话
《宜都民俗志》编纂工作已经结束了,关联编纂工作需要说明的话,已在书的“后记”中作了说明。而编纂工作所产生的影响,至今仍在延续。在民俗志编纂过程中,宜都已有两本民俗书籍问世——《青林寺礼俗》、《都官先生》。对民俗的重视,也在向社会扩展。2012年宜都改造陆逊广场,城建部门专门邀请宜都民俗方面的专家,探讨增加广场的民俗元素。2014年,宜都市委办公室在制定机关年度学习计划时,把民俗纳入学习课题。这些虽然都是题外的话,但正好可以印证编写《民俗志》确实是一件顺乎时代、合乎民心的好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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